问题 | 非法放烟花爆竹店主受治安处罚 |
释义 | 日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场查处一起火锅店开业违反禁令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2日11时30分许,城关区大沙坪蔬菜市场附近一家火锅店开业,该店负责人李某安排本店服务员李某某燃放烟花爆竹,巨大的噪声和烟雾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并且违反兰州市相关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接到举报后,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制止,结果该火锅店服务生拒不配合,继续燃放。为此,民警依法对该火锅店负责人李某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员李某某进行传唤。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对服务员李某某进行批评训诫,同时对现场未燃放的7箱大礼花、2箱轰天雷和1挂鞭炮依法予以查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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