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次强制执行多少钱 |
释义 | 一、每次强制执行多少钱 每次强制执行多少钱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二、公民可以申请几次强制执行 公民可以申请几次强制执行法律并未对此作限制性规定,一般是申请一次强制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执行完毕或未执行到财产的,就会中止或终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时,申请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几次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律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都是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待执行后交纳。缴费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标准来缴纳,若是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费用在50元-500元之间,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的按照比例缴纳。 三、强制执行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可以撤回。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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