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员工补偿金个税计算 |
释义 | 一、辞退员工补偿个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另外,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二、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2、若单位不具有上述情形仍然辞退你,则此时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辞退补偿金账务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顺德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额为28330元)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对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计算得出月应缴个人所得税,再乘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得出该笔补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帐务处理(1)提取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2)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贷:现金 其实,在我们面临被辞退的时候我们应该总结自身的不足并且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出路,况且我们还有法律的保护,能够让我们在收到辞退的消息的时候,还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是网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网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辞退员工补偿金个税计算的相关内容。综上,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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