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厂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 |
释义 | 一、电子厂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 自动离职后拿回工资的方法: 1.和单位协商:如果员工在离职的时候,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也没有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2.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肯补发工资,员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一般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进行调解; 3.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员工跟单位之间已经就工资问题谈妥了,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会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按照员工的日工资标准,判决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起诉:如果员工离职后,单位没有支付其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电子厂自动离职能否领失业金补助 电子厂自动离职不能领失业金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三、电子厂自动离职是否有法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电子厂自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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