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事故后要扣分吗? |
释义 | 一、出了事故后要扣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驾驶人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遭遇禁驾。 交通事故本身不扣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你同时有违法行为,比如超速超载逆行等的话,交警可以相应的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二、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吗?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开单子的,还是叫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互碰责任书什么的,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4、如果不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那么就拿好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号,把车开到平时修车的4S店或其他修车厂,报案号告诉接待的人,然后就可以走了。修车厂会跟保险公司联系,让定损员来定损修车。 5、修好车后,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给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 6、跟对方约时间碰头,把前面说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和修理厂给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对方,对方给钱。 7、如果修理费用超过2000,那么麻烦点,还需要跟对方一起(一定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到定损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现场办公的,但只有周一到周五有)换事故认定单;换好后,当场跟对方结账即可。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出了事故后要扣分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要扣分的问题,是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的。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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