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二胎产假多长时间? |
释义 | 一、山东二胎产假多长时间? 山东二胎产假为158天,具体理由如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山东二胎产假提供什么证明 山东二胎产假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就是当地计生部门允许生育的备案资料)。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三、山东二胎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二胎产假期间有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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