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一、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三、破产财产由哪些财产构成 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 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 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破产之后还是有很多后续工作要做的,所以事先就要将相关的资料准备好,这样才能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破产清算工作才会更快、更顺利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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