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合同纠纷案 |
释义 | 一、什么叫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是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纠纷属于刑事案件吗 合同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而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即只要你不主动去法院追究对方的责任,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纠纷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合同纠纷被告不到庭的,如果报告必须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不是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拒不到庭,将会丧失陈述、辩解的机会,将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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