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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险理赔具备的材料
释义
    一、车险理赔具备的材料
    (一)单方事故:
    修车的发票,行车证驾驶证(如果现场查勘员拍摄了就不用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根据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保险公司在单方损失较大的案件需要交警的证明。(注:如涉及人伤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人伤定损员了解人伤理赔资料,比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及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等)
    (二)双方事故:
    双方事故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如责任明确如追尾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员有权限直接认定的可免认定书),修车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注:如涉及人伤同上)
    (三)涉及第三方财产理赔事故:
    除上述车辆理赔材料还要有第三方财产损失明细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注:比如第三方财产为牲畜则需要当地畜牧部门的证明,第三方财产为路灯、高速护栏等公共设施则需要相关路政部门出具的财产赔付损失清单或发票证明等相关手续)这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发生事故需要理赔还是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在事故处理之后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车险理赔不如各保险公司所说那样简单,所以还得自己多与处理你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二、保险公司理赔期限
    保险公司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三、交强险理赔手续怎么走
    交强险理赔手续中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险理赔具备的材料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车险理赔需要的相关材料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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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