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我们申请强制执行的话,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相应的一个材料的,我们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要根据申请强制执行的一个流程来提交相应的材料,才能够获得强制执行。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生效法律文书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般有哪些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对强制执行裁定有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应的材料来申请强制执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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