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 |
释义 | 摘要: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31日予以公布。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诉讼时效完善方面的知识。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31日予以公布。 这个司法解释共24条,分别从诉讼时效总则、起算、中断、中止、效力、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它全面梳理了现有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并进行科学的修正、整合和完善。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民商法中基本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唤醒“权利睡眠者”,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的秩序。 法院不支持对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但司法解释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了除外规定。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前两种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法院一般不支持仅在二审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 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法院不应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在我国司法实务界曾存在着法官主动援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情况。司法解释起草者认为,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司法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义。因此,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该规定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 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开始中断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知识延伸:中断诉讼时效的三个事由:起诉、请求、承诺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诉讼时效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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