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可以减刑吗 |
释义 |
一、管制可以减刑吗 减刑这一措施对判处管制的罪犯照样适用。减刑适用对象包括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人。总之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可以减刑。 但是实践中:拘役由于实践短,管制由于不进监狱、看守所所以一般不会有减刑这个说法。实践中也很少有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人减刑。 ![]() 二、管制期后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管制期间属于刑罚执行期间,之后犯罪不成立累犯,单独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也一样。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由此可见,前罪被判处管制或单独剥夺政治权利,不符合“前、后罪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求。不成立累犯。 管制减刑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管制可以减刑吗的相关内容,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法律有明确规定管制也适用于减刑,只不过生活中很少有管制减刑的说法。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录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