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行政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理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决定不服,认为其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行政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在行政诉讼二审终审后申请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2.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 4.支持再审申请事由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5.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6.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行政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多久判决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申请再审的,一般不能使用适用简易程序,所以法院大概会在三至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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