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非法集资破产后如何 |
释义 | 一、民间非法集资破产后如何 依据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是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该首先对犯罪分子的一切违法所得进行没收,然后再用合法的财产进行债务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非法集资怎样进行退赔 在非法集资类共同犯罪案件中,司法机关对某一名被告人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价值有时会超过其通过犯罪行为实际获取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全案查扣财产不足以全部返还被害人投资款的情况下,对该名被告人超出实际所得部分的财产能否予以收缴,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共同犯罪惩罚的原则就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因此共同犯罪中每一名被告人都应当对所有被告人全部违法所得承担责任,所以其被查扣的财产即使超过了实际获得的违法所得,也应当在全部违法所得追缴不足的范围内被追缴。 三、非法集资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综上所述,在集资全案查扣财产不足以全部返还被害人投资款的情况下,对该名被告人超出实际所得部分的财产能否予以收缴退赔。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民间非法集资破产后如何,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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