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时效过期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一、起诉时效过期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起诉时效过期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义务人产生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3.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法院不应当主动依职权审查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开始算时间吗 诉讼时效开始算时间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民事诉讼中止诉讼情形包括 民事诉讼中止诉讼情形包括如下几种: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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