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清算股东的债权会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债权的处理: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法律网提醒,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三、企业破产清算后恢复吗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破产清算后不恢复,破产之后就要注销公司或是成立新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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