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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逾期违约赔偿金法律有规定多少吗
释义
    合同在签订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具备法律效力了,当事人要依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赔偿金,这样在违约情形发生后就有赔偿的依据。那么合同逾期违约赔偿金法律有规定多少吗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逾期违约赔偿金法律有规定多少吗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对违约金的规定:
    1、经济合同法第14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经济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继续履行指合同违约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在对方指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3、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重要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4、合同法第111条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支付赔偿金的3个原则:
    全部损失原则:违约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而且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
    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当事人只能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和能够预见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不能预见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
    减轻损害原则:受害方当事人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对受害当事人能够避免而未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或者损害赔偿金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条款,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过分低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增加违约金,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过分高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则负有赔偿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减少违约金。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提出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合同逾期违约赔偿金法律有规定多少吗的相关内容。综上,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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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