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实施期限的规定 |
释义 |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 二、行政许可实施期限的规定 (1) 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作出许可决定的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在20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 办理的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在45个丁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下级机关进行初审的审查期限。 有些行政许可设置了层级审查制度,需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机关。 (4)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对被检设备、产品等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不计算行政许可期限的时间。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应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中扣除。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行政许可的范围限制 以下情况一般不设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期限的规定”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行政许可的概念、我国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期限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哪些情况下一般不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能不设就不设,这是基本原理。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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