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破产需要付出哪些费用 |
释义 | 一、面对破产需要付出哪些费用 破产费用是在申请破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破产人)财产费用。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3.破产管理人报酬、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执行职务的费用。 二、强制执行中是否还可以申请破产 强制执行中还能申请破产。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公司破产法人是否要还钱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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