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侵犯肖像权 |
释义 | 一、怎么算侵犯肖像权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什么叫肖像权。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其次,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实。公民肖像在图片中,应占整个图像中被凸显的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同时目的也不是通过肖像使用(手段),来达到目的。(二)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被艺术地再现,应是具体地、独立地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如相纸、电视屏幕、报刊杂志等),它是来源于肖像权人又独立于肖像权人的客观视觉形象,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和处分,并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三)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所谓的财产利益并非产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产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体现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对自然人的肖像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要。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二)恶意侮辱他人肖像。(三)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 三、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有下列几条 (一)利用他人肖像,存在营利行为的,构成了侵犯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一般可以确认构成侵权。可以委托律师发函警告,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等 (二)只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即认定为侵犯肖像权,如未经同意,利用公民肖像做广告、商标、挂历或商品的包装等。不过,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肖像者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肖像的。 (三)即使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肖像侵权,如为了新闻报道而使用他人肖像;为追捕逃犯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为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揭露违法、丑恶现场而使用违法者的肖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一般侵害肖像权,权利人均会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认定侵害肖像权,部分法院会支持原告关于合理支出部分的主张,该部分支出属于损失。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怎样算侵犯肖像权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肖像权必须要经过本人同意才能进行使用,所以说非法使用肖像权我们要进行赔偿,同时也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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