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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生证归哪个部门管
释义
    一、出生证归哪个部门管
    1.出生证明的管理工作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2.出生证明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因此,出生证明的办理通常在医院进行。
    二、出生证明的办理方法
    出生证明的办理通常在分娩后的医院进行。
    1.父母需要备齐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2.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自填一份表格,内容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4.如果在住院时还没有决定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前一定要确定好宝宝的大名,因为有些医院在没有正式的名字时不会发放《出生证》。
    
    三、出生证明需准备材料
    在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请注意,办理出生证明的时间通常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医院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以上是关于出生证明的办理方法、需准备的材料以及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出生证明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通过法律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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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