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工程居间合同注意事项 1、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2、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 二、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确立了居间民法典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1、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合同的效力为由,对建筑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予以肯定。 3、如果居间双方的签章真实有效,并且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居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等法定无效的情形,内容就合法了。形式和内容有任一个不合法的,就可能因为无效而得不到保障。 4、因为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好处费等潜规则,并非无法透明化,居间的付出与收益往往严重不对等,有损公平合理原则,这使得法院有必要对居间条款的适用进行解释和裁断。 三、居间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 居间合同不能随时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程居间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工程居间合同需要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要遵守保密协议,保证要满足支付报酬的条件、先自行承担居间活动的费用。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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