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的执行 |
释义 | 没收财产是指依照判决把犯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如果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只限于没收犯罪分子本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由债权人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在没收的财产中,如果有犯罪分子抢劫、侵吞或者霸占的他人财物,经原主申请,并查实后,应当退还原主。对于没收的属于国家财产的赃物,应当及时上交国库,没收的赃物应当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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