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起诉去哪个法院 |
释义 | 一、离婚法院起诉去哪个法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一定会离婚吗 起诉不一定会离婚。如果法院审理发现夫妻双方不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4.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由法院进行调解;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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