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一般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盗窃罪一般怎么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规定,是指:(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情节。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二级以上文物。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解释》规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盗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从犯只是从轻处罚,如果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三、盗窃案没破怎么处理? 对于法院来说:应当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没有证据证明盗窃罪成立时,应当宣判无罪;对于侦查机关来说:盗窃案不能侦破,没有起诉证据,则不能移送起诉;对于立案机关:盗窃案不能破,没有立案证据,则不能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盗窃罪一般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盗窃数额会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有重要作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或者情节来确定量刑范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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