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的赔偿原则 |
释义 | 一、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的赔偿原则 1、合同被撤销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2、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需要注意的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在实际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重大误解合同撒销期限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九十日。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一般自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是五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除斥期间都是五年,也有可能是一年,视情况而定。在下列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重大误解合同撤销后的赔偿原则的全部内容。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