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理该离婚诉讼法院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和离婚经济补偿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两者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而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时该受害方可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2.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离婚时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多久判决 民事纠纷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的时限,但是,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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