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二)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三)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四)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是国际版权法的通用概念。日益增多的国家授权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进行活动的利益,在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种艺术家的演出或向公众播送时事、新闻报道及任何音响或图像方面进行活动的利益。邻接权的主要类别有:表演者禁止他人未经他们同意而对他们的表演进行录音、直接广播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唱片制作者授权或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唱片和禁止擅自复制的唱片进口发行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他们的广播节目的权利。越来越多的国家主要在版权法内适当规定保护上述某些权利或全部权利。有的国家还给予表演者一种精神权利。对任何邻接权的保护不得解释为限制或有损于根据国内版权法和国际公约给予其他邻接权的作者受益的保护。 三、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内容不同 (一)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主权财产权两大类,具体为: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5、复制权; 6、发行权; 7、出租权; 8、展览权等等。 (二)邻接权的内容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录像制作者权(与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具体表现为: 1、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 2、出版者对出版书刊所享有的权利; 3、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 4、广播电视组织对广播节目所享有的权利等等。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甚至可以说是由著作权发展而来的,但是概念实质上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在区分的时候要注意。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