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 |
释义 | 一、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 根据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一)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二)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 (六)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 两者有相似之处:对象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都主要使用蒙骗、利诱手段。但二者有严格区别: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等等,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贩卖牟利;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三、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区别 (一)首先是侵犯的客体不同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其次是目的不同 两者实施的手段可以是一样的,如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两个罪名最主要的区别在它的主观意图,拐卖儿童罪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把这个孩子拐出来要卖掉。就定拐卖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它的主观目的是没有要继续倒卖的意思。 (三)最后是拐卖儿童比拐骗儿童社会危险性更大 前者刑罚也比后者刑罚更严重:拐卖儿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节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至死刑。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数罪并罚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涉及到法律犯罪行为的,都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因此小编提醒大家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就会受到刑罚责任。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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