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产假寒暑假计算在内吗 |
释义 | 一、教师产假寒暑假计算在内吗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所以教师的产假不包含寒暑假。 ![]() 二、产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所以产假是分娩前15天开始算的。 三、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因此产前15天不能按照产前假支付工资,而应该按照产假标准支付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或者等于女职工的平均工资的,则女职工只能拿到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得到。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平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所以教师的产假不包含寒暑假。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教师产假寒暑假计算在内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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