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者必须提供哪些材料以完成买二手房交易 |
释义 | 一、卖房者必须提供哪些材料以完成买二手房交易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是否必须缴纳购房定金 二手房交易不是必须缴纳购房定金。是否交定金以买卖双方的约定为准。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二手房交易纠纷起诉要多久 二手房交易纠纷起诉要三至六个月,如果一审采用的是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二手房起诉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具体的时间应以实际案件情形为准,但是不会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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