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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有哪些
释义   一、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要准备什么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3、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4、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5、登记注册委托书;
    6、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4、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7、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8、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9、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10、登记注册委托书;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审批权限
    1、属于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允许类,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计划、经贸部门审批,其中投资总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区计划、经贸部门审批。
    2、属于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或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计划、经贸部门审查后上报自治区计委、经贸委或国家发改委审批。
    3、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及广西优势产业的基本建设项目,各级计划、经贸部门只审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4、属于服务领域逐步开放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须先向外经贸部门申请配额、许可证。
       三、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可以。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则你公司被收购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你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
    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
    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都是外商做为股东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要准备什么的相关内容。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要经过预先登记和开业登记这两大程序才可以正常设立。根据投资项目类型的不同,审批权限的单位也是不同的。此外,外商投资企业之后还是可以再继续投资的,如果再设立或购买了一个企业,同样也算外资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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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