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一、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方法是: 1.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2.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3.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分配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割协议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事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财产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财产交付方式和转移条件; 6.债务的承担和价格补偿; 7.违约责任。 ![]() 三、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分配纠纷的管辖法院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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