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书挂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证书挂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多证合一: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二)挂证不挂章: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三)不参与投标: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四)费用全报销: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五)社保另算: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六)见证付款: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 二、挂靠合同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挂靠合同是无效合同。《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设计单位挂靠去哪里举报 去法院举报,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证书挂靠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会把自己不用的证书拿出去挂靠的,其实就是为了能多赚一点钱,不过挂靠证书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没有必要为这么一点钱就去冒风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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