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法医鉴定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法医鉴定什么 1、损害程度判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判定或称伤情判定。 2、伤残程度判定:包含交通事端伤残、工伤事端伤残、意外损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联系判定:指损害与疾病的联系判定。 4、医疗纠纷司法判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差错,若有,与患者逝世或残疾之间的联系。 5、稳妥理赔判定:是否意外伤残、严重疾病、全残、失能到达稳妥理赔规定。 6、印象学资料的同一确定:所供给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害后误工时刻的审查:损害后休息时刻长短的合理性判别。 8、护理依靠程度判定、医疗依靠程度判定:损害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靠状况判别。 9、致伤物推断或损害机理剖析:从损害形状估测致伤物或剖析损害构成机理。 ![]() 二、请求交通事端法医判定的留意点 公民请求法医判定,首要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判定请求。该部分经审查符合判定条件的,可指使或许聘请法医判定部分的专业法医生或医生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判定。进行判守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供给相关的伤情资料,包含印象学陈述、X光片、CT片、致伤物、相片、证人证言等。 请求法医判定应留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判定人员活跃合作,自动供给相关的伤情资料、证据和检材,照实接受判定人员的问询、调查和查验。 2、在判定过程中不得招摇撞骗、供给伪证,如供给伪证要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查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判定书的内容,否则该判定书无效。 4、假如对法医判定的定论不服,能够请求由两边一起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判定部分从头进行判定。 5、判定完毕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资料、证据、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三、交通法医鉴定多久做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法医鉴定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交通法医鉴定的项目有很多,包括损害程度判定、伤残程度判定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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