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
释义 | 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往往需要做医疗损害鉴定,来查明事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鉴定内容: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2、有无侵权事实、损害结果; 3、侵权事实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过错程度。 以此来判断医院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医疗损害鉴定需要2名法医、2名副主任以上级别临床医生参与,遇到专科问题,首先会邀请临床医生发表意见,法医再结合临床医生的意见出具鉴定结论。 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说明,当事人在庭上可以向鉴定人提问,要求鉴定人做出解释,如果鉴定人不出庭,可以要求退鉴定费。 一方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偿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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