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起诉吗? |
释义 | 一、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起诉吗? 有权起诉,理由如下: 1、业主委员会是符合《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其他组织”。 2、从国外立法来看,大陆法系的国家或地区,如法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规定业主委员会具有完全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法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为民事及诉讼上的一切行为;日本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在依职权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赋予的权利范围内,可代表全体业主对某一业主或第三人进行诉讼。 再次,如业主委员会不能作为被告,等于剥夺了对方当事人的诉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提起反诉是法律赋予被告应有的权利,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的。既然对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反诉,毫无疑问业主委员会是可以作为被告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吗?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义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2、负责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品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前八项是对业主委员会具体工作内容的描述,第九项则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进行了兜底。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决定或者决议的方式将部分职责赋予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起诉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不仅需要具备条件,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也是要具备资格的。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八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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