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哪些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以下情况: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疫情等。 二、建筑工程出现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因为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实现签订合同的目的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外,基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建筑工程纠纷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吗 建筑工程纠纷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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