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侵占国有资产罪,当事人想问的问题应该是私分国有资产罪。我国刑法对于私分国有资产这一罪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为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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