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签订返聘合同 |
释义 | 一、什么人签订返聘合同 跟退休的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可见,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退休后因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劳动法规范范围内。(二)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按现行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其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三)聘用协议可参照劳动合同的的有关事项签订,只是保险不能约定。主要内容建议如下:——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协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二、用人单位是否应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 (三)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 (四)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第2条规定:“工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工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由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离退休人员与其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主要处理依据是他们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而非《劳动法》。 三、退休返聘有年假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依据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 依据2: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基本退休养老待遇是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条件,劳动者从而进入社会保障体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人签订返聘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实际上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来说,他们哪怕再一次工作也已经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所以也就并不适用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 [5]《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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