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审理原告可以说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开庭审理原告可以说什么内容 1.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承认,原告要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原告还要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辩驳。 开庭前原告要做好陈述的准备来进行发言,材料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以及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二、开庭审理原告还有的权利 1.原告有权利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2.原告有权利申请回避。 3.原告有权利申请保全证据。 4.原告有权利申请调查取证。 5.原告有权利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 6.原告有权利申请补充证据。 7.原告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 8.原告有权利申请再审。 9.原告有权利申请执行。 10.原告有权利查阅、复制庭审材料。 ![]() 三、开庭审理原告能退庭吗 开庭审理中,原告是可以申请退庭的,但如果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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