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释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
释义 | 一、如何解释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正确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如下: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的行为;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二、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法律特征是: 1.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2.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3.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 4.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 ![]()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多少年以上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如果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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