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产证复印件是否可作抵押品 房产证复印件不可作抵押品。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所以,单凭房产证复印件是不可以抵押的。 二、房产证复印件能随便给人吗 不能随便给别人。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证复印件一般来说其作用不大,因为抵押,贷款是要本人的身份证,还有最主要的是需要本人到场。但是上面记载了房产主的相关信息,要是复印件来自于房产登记机关,并加盖了房产登记机关的档案印章的话,那就当原件使用,具有与原件同样的证明力,这个时候不法分子拿你房产证去抵押什么东西,就可能带来不少损失和麻烦事。 三、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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