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没有争议。第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的给付义务。第三,行使权利具有紧迫性,即附带民事原告人急需实现其权利,不实现其权利将严重影响其生产或生活。例如,故意伤害案件中,不先予执行医疗费,被害人就无法得到及时救治;故意杀人案中,不先予执行被害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或老人的生活费用,被害人家属将生活无着,等等。第四,必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申请,否则,司法机关不依职权决定先予执行。第五,必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告人确无履行能力,即使原告人提出了申请,也不应先予执行。 ![]() 二、什么是先予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院就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之前,司法机关根据民事原告人的请求,要求民事被告人先行给付民事原告人一定款项或履行一定义务并立即执行的措施。这种措施必须要当事人的申请。 三、关于申请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的规定,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相关内容。如果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想要申请先予执行的话,一共要满足三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行使先予执行是出于一种紧迫性,不实现将会对原告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法官一般会同意先予执行的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