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医疗期内的待遇 |
释义 |
一、劳动者医疗期内的待遇 1、病假工资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 ![]() 二、劳动者的医疗期有多长 员工如果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三、医疗期具体是指什么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同时又根据医疗期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医疗计算周期。比如,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等。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是根据自己的工龄进行计算的,并且和自己生病的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在医疗期间,也会发放一定的工资,如果时间较长,那么发放工资就会较少。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者医疗期内的待遇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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