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
释义 | 摘要:根据北食安办(2012)23号文件要求,为了使我市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酒”,我局根据本部门职责,特制定2013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放心肉”、“放心酒”“两放心”工程,有效遏制病害肉品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销售有害肉品及肉制品行为,完善定点屠宰场各种规章制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藏假窝点和流通销售酒类的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随附单使用和经营酒类备案登记制度,确保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 98%、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 95%,酒类批发经营使用随附单达到 100 % ,酒类零售经营使用随附单达到 70%以上。 二“放心肉” 监管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监管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落实工作责任制。局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对定点屠宰厂(场)要进行全程监管,一是城区的屠宰企业逐步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所有镇屠宰企业全部推行半机械化屠宰,对达不到半机械化屠宰的企业要实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关闭。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检查,严格按照《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 屠宰加工,严格屠宰环节清洁卫生.三是督促屠宰企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索证索要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四是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强制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五是全部屠宰企业实行屠宰加工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的监督检查 1 、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屠宰管理力度。督促屠宰企业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好肉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 2 、多方共同努力,确保“放心肉”工作落到实处。与工商、卫生、公安、兽医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共同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管,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工作力度,不留死角。通过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与财政局联系积极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助政策.屠宰环节病害猪处理要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禁出厂(场)上市销售,严把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关,发现肉品有病变和不能食用等病害肉和必须割出来的有害腺体,必须在兽医人员监督下全部实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三、“放心酒” 监管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 1 、严格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批发零售二个行业规范的标准,对酒类批发,零售实行备案登记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搞好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不符条件的酒类经营单位或个人,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2 、全面推行酒类流通溯源制。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的全过程必须详细填制《 酒类流通随附单 》,要求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遏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特别是有毒酒类流入市场,全市随附单批发企业使用率要达到 100 % ,零售企业索取率达到 70%以上。 3 、强化酒类市场经营质量管理。督促重点批发市场、餐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百货商店经营酒类商品都要明确酒类商品质量负责人不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酒类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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