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使用主体特定,即特定的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二是法律规定取得方式的单一性和取得方式多样性冲突。三是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是不可流转。即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也不可以抵押。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三、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根据批准面积及标准来建设住宅,若擅自私建、超标占用宅基地等等行为的,经查证后,相关部门有权实行强拆工作,并且需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二)允许村集体内流转 宅基地除了可以自愿退出,也允许在村集体内部转让,按照三权方式分置,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村民,这样做可以得到一部分收入,而且无需担心私自买卖宅基地违法的问题。 (三)宅基地收费 如果房屋面积已经超出当地占地面积标准,还想继续使用的话,按照相关规定,需缴纳一笔费用才行。 (二十)20年 (四)两条“红线” 农民不可以自由买卖宅基地;并且不可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当做进城落户的条件。 (五)可抵押贷款 从前农民发展可能受到了资金限制,如果颁发了房屋确权证书,也可以进行合法的抵押贷款,为创业着提供了资金便利,当然抵押贷款还需谨慎使用。 (六)有偿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有的地区开始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了,不想继续在农村的农民,就可以退出土地了并且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从此和农村没有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于农村宅基地了解的差不多了,不管是农村人口还是城市人口,在宅基地问题上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还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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