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要赔偿 |
释义 |
一、出现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出现交通事故伤人,需要赔偿的项目具体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三、处理伤人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 1、最好不要私了,事故发生后,作为肇事方的心态是希望尽快结案,一次性配一定的金额了事。但注意伤人的治疗费用很难估计准确,如果有后遗症就更难估计。而且切记如果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法机关无法帮你追讨赔偿,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有些用心险恶者会这样设陷阱:先同意私了,等双方付款完毕,一方以为没事先行离开后,另一方反以对方逃逸为由报警,或以此威胁敲诈一笔费用 2、不能用快速处理程序。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 3、伤者如果要求转院就一定要有转院证明。一旦伤者住院后,如果需要转院,则必须要求伤者取得转院证明。在没有医院转院证明的情况下转院,保险公司对第二个医院的治疗费用会拒绝理赔。 4、录口供要冷静,实事求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给双方当事人录口供。回答问题时头脑要冷静,实事求是。交警可能会询问:“您的车速?您第一眼看见当事人的距离?您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有否刹车?您的车与对方的车的什么部位相接触?对方当事人落地后倒在您的车的哪个位置?此后您采取了什么施救措施?”等等。 5、垫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必须取得医院发票或收据,否则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6、赔偿费用有标准。可能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但这些费用都有相应标准,最后保险公司会在标准内赔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出现交通事故伤人怎么要赔偿,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一定要尽快报警,到医院治疗并进行伤情鉴定。其实生活中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在平时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事故,专心开车。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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