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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怎么走
释义   一、合肥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怎么走
    1、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2、检验鉴定
    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听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后,应当由另外的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制作事故认定书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举证
    1、及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还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要求查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的上岗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是否已经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2、积极举证证明
    对于复核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没有及时申请复核,这种情况下,若各方起诉至法院,此时还可以进行救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戒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签有什么后果
    1、签字只是签收,即证明收到了,不影响事故责任书的本身效力。即使不签收,交警队也可以以留置送达等其他方式以示送达。
    2、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3、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合肥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怎么走”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管发生哪一种交通事故,都需要按照流程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及时申请复核。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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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