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是否适用于主动辞职的劳动者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适用于主动辞职的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是不适用于主动辞职的劳动者,但如果劳动者是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原因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三、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经济补偿金数额,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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